一、 本服务协议缔约方为阿里软件与阿里软件互联平台用户,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二、 定义:
1、 用户:按照阿里软件网站(www.alisoft.com),即阿里软件互联平台注册程序规定的条件,完成注册的单位或者个人。本协议项下,用户包括ISV和买方。
2、 ISV:拥有合法经营的软件或者服务,并可按约定提供软件使用许可或应用服务的独立 软件服务提供商。
3、 买方:有意向ISV购买其软件或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 协议的订立
3.1 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阿里软件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用户在使用阿里软件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
阿里软件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服务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服务协议有任何变更,阿里软件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服务协议的一部分。用户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服务协议约束。
3.3 用户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用户和阿里软件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用户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阿里软件咨询。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用户点击协议正本下方的“确认”按钮并按照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用户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本服务协议不涉及用户与阿里软件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四、 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4.1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阿里软件互联平台的用户,将得到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陆阿里软件互联平台。
4.2 用户对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4.3 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阿里软件互联平台用户名。
4.4 用户只能通过自己的密码来使用用户的账号。如果用户泄漏了密码,有可能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不管任何原因用户的密码安全受到危及,应该立即和阿里软件取得联系。
五、 用户的声明
5.1 用户承诺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具有达成交易履行其义务的能力。
5.2 用户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阿里软件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5.3 用户承诺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不发布各类违法或违规信息;不在阿里软件互联平台上恶意评价其他用户。
5.4 用户承诺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安全或合法性负责,不得利用阿里软件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不买卖国家禁止或限制交易的产品、不得买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产品,也不得买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或是阿里软件认为不适合交易的产品。
5.5 用户在阿里软件互联平台上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5.6 用户同意阿里软件互联平台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买方注册信息、买方针对ISV产品的使用数据)的所有权归属阿里软件。用户承诺在未经阿里软件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
5.7 用户同意接收来自阿里软件及其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信息。
六、 ISV的声明
6.1 ISV理解并同意,在通过阿里软件互联平台提供其软件或服务之前,其应先注册成为“支付宝”用户,并通过“支付宝认证”(详见www.alipay.com.cn),拥有“支付宝”帐号;为方便账户管理,ISV明示只接受“支付宝服务”或其他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公司”)提供的支付方式作为其通过阿里软件互联平台达成的交易的支付工具。
6.2 ISV声明并保证,其提供的软件或服务:
a. 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不会有任何欺诈成份;
b.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对该软件或服务享有的合法权利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等;
c. 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互联网站、互联网信息、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d. 不会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e. 不会含有淫秽、或包含任何色情内容;
f. 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g. 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内容链接:(i) 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所禁止的商品或服务;或 (ii) 无权链接或包含的商品或服务。
6.3 ISV承诺其在阿里软件互联平台向买方提供软件或服务,有义务按照买方支付的金额为买方开具发票,相关税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由ISV自行承担。
6.4 ISV承诺对其提供的软件或服务专用BBS负有管理义务。如其专用BBS出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阿里软件规则的信息,应立即予以删除。
6.5 ISV明确理解并同意,其在正式向买方提供软件或服务之前,应与买方单独签署相应的《软件许可协议》或《服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同时,ISV同意在其正式向买方提供软件或服务之前,其提供的软件或服务应进行一段时间的公测,公测最长期限不超过三个月。除阿里软件和ISV另有约定外,公测期间内,ISV承诺不向买方收取软件或服务的基本月租费用,并自行对其软件或服务的质量及可用性负责。
6.6 如ISV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或其提供的软件或服务未能通过公测,则阿里软件有权随时终止ISV使用阿里软件服务的资格,并追究ISV的违约责任。
七、 买方的声明
7.1 买方理解并同意,在使用ISV提供的软件或服务之前,其应先注册成为“支付宝”用户,并通过“支付宝认证”(详见www.alipay.com.cn),拥有“支付宝”帐号;为方便账户管理,买方同意只使用“支付宝服务”或其他由支付宝公司提供的支付方式作为其通过阿里软件互联平台达成的交易的支付工具。
7.2 买方理解并同意,阿里软件仅提供互联网交易平台,对于交易对象的选择和交易的内容,应由其自行判断,且审慎交易;
7.3 买方理解并同意,交易是其与ISV自行达成的,其在订购ISV提供的软件或服务之前,应自行与ISV签署相应的《软件许可协议》或《服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如因交易发生任何争议,可以请阿里软件协调,但不应就交易纠纷追究阿里软件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责任。
7.4 买方理解并同意,对处于公测期间的ISV软件或服务,其质量或可用性可能存在瑕疵,买方应谨慎选择。公测期结束后,ISV亦可能终止提供软件或服务,买方应自行进行相应数据的备份。
八、 阿里软件的服务内容
8.1 阿里软件为用户间的软件或服务交易提供自助交易管理系统,并就该自助交易管理系统的使用向ISV收取费用,费用标准由阿里软件与ISV另行约定。
阿里软件服务包括以下功能:
1)互联网信息服务;
2)交易对象的搜索及定位;
3)交易目标的设定与匹配;
4)交易流程的自助管理;
8.2 用户因达成交易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用户负责支付,阿里软件不能控制信息的真实、安全或合法性,以及达成交易各方履行其义务的能力,阿里软件提醒用户应该通过自己的谨慎判断确定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8.3 买方因购买软件或服务而与ISV间建立的合同关系应当依各自订立的合同履行,阿里软件并不是相关合同的当事人。
8.4 对于ISV提供的软件或服务,由于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且阿里软件并不控制该等软件和服务,用户承认并同意,阿里软件并不对该等软件或服务的可用性负责,不事先审查该等软件或服务,且不认可该等软件或服务所涉及的任何内容、宣传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买方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软件或服务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阿里软件均不承担责任。
8.5 如存在下列情况,阿里软件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阿里软件有权删除相关信息或停止对该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a. 第三方通知阿里软件,认为某个ISV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b. 用户或第三方向阿里软件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
8.6 阿里软件有权对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8.7 对于ISV在阿里软件互联平台上发布的下列信息,阿里软件有权在不通知ISV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违法、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阿里软件认为不妥当的信息。
九、 交易程序
9.1 交易软件或服务的描述。
用户提供的在阿里软件互联平台上展示的文字描述、图画和/或照片,可以是(a) 对用户合法拥有且用户希望交易的软件或服务的描述;或 (b) 对用户正寻找的软件或服务的描述。用户可在阿里软件互联平台发布任一类软件或服务描述,或两种类型同时发布,条件是,用户必须取得阿里软件的同意,并将该等软件或服务描述归入正确的类目内。阿里软件不对软件或服务描述的准确性或内容负责。
9.2 就交易进行协商。
交易各方通过阿里软件互联平台进行相互协商。所涉及的用户有义务完成交易。用户的承诺不得撤回。
9.3 处理交易争议。
除交易系统的提供外,阿里软件不参与交易各方的交易。
倘若买方与ISV发生争议,用户一致同意免除阿里软件 (及本公司代理人和雇员) 在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 (实际和后果性的) 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十、 交易款项的中介
10.1 在双方就交易内容达成一致后,买方可将交易款项支付至支付宝公司,该款项将依据买方与支付宝公司之间签署生效的《委托支付协议》由支付宝公司定期划转至ISV的帐户。
10.2 买方可以向支付宝公司预付部分款项,并根据交易的成交和履行情况从预付款中扣减。
10.3 ISV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支付宝公司依据阿里软件的指令对其支付宝账户余额进行款项冻结、解冻、支付。
10.4 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应由交易方自行承担。
10.5 如因任何原因,用户发生交易纠纷,如软件或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买方损失的、或交易各方协商一致而退款等情况下,阿里软件应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给支付宝公司发送相应指令,确定款项的划付。用户一致同意,如交易各方协商不成的,则阿里软件有权根据其提供的系统内交易数据的情况,单方面确定交易款项的归属。
10.6 如因ISV提供的软件或服务涉嫌违法、违约或侵权,阿里软件有权通知支付宝公司冻结或终止向其支付交易款项。
十一、 服务的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阿里软件有权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① 在用户违反本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时,阿里软件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如该用户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用户的,阿里软件有权直接单方面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② 如阿里软件通过用户提供的信息与用户联系时,发现用户在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的,经阿里软件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用户更改,而用户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的,阿里软件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③ 一旦阿里软件发现用户提供的数据或信息中含有虚假内容的,阿里软件有权随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④ 本服务协议终止或更新时,用户明示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⑤ 非因阿里软件的原因,ISV未能按本服务协议或其他生效协议的约定,向阿里软件按期全额支付有关费用;
⑥ 阿软软件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向用户终止提供服务或任何部分;
⑦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
⑧ 其它阿里软件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十二、 服务终止后
12.1 服务终止后,阿里软件没有义务为用户保留原账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用户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服务而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2.2 不论阿里软件与用户之间的服务因任何原因以任何方式终止,阿里软件仍有权:
①保存或不保存该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②对于用户在服务终止前实施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用户必须完全独立地承担。阿里软件有追索权;
12.3 对于服务终止之前用户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
①服务终止之前,用户的交易软件或服务尚未交易或尚未交易完成的,阿里软件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交易信息;
②服务终止之前,用户已经与另一用户就具体交易达成一致,阿里软件有权选择是否删除该项交易,并有权将终止服务的情况通知用户的交易对方。
十三、 服务的变更、中断
13.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阿里软件会变更、中断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并删除(不再保存)用户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任何资料,而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3.2 用户理解,阿里软件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阿里软件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 阿里软件的法律地位
阿里软件互联平台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软件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获取或使用各类软件使用许可和应用服务的地点。本服务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阿里软件成为买方在阿里软件互联平台上与ISV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阿里软件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用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软件和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和默示的担保。
十五、 知识产权
15.1 阿里软件互联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阿里软件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非经阿里软件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
15.2 阿里软件互联平台运营数据的所有权,归属阿里软件。前述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户注册信息、ISV产品使用数据等。未经阿里软件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
15.3 尊重知识产权是用户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用户应对阿里软件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六、 隐私政策
16.1 适用范围:
①在用户注册阿里软件账户时,根据要求提供的注册信息;
②在用户使用阿里软件服务,或访问阿里软件互联平台时,阿里软件自动接收并记录的用户浏览器上的服务器数值,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等数据、用户要求取用的网页记录及用户交易记录;
16.2 信息使用:
①阿里软件不会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用户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用户的许可。
②阿里软件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用户的个人信息。
任何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阿里软件有权立即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查封其账号。
③为服务用户的目的,阿里软件可能通过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或者与阿里软件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以便他们向用户发送有关其产品和服务的信息。
16.3 信息披露: 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① 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②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③ 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或者网站政策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④ 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软件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的个人信息;
⑤ 其它阿里软件根据法律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16.4 买方在使用ISV提供的软件或服务过程中自行导入的与ISV软件或服务功能相关的数据(以下简称“业务数据”),可能将由ISV自动接收并记录。阿里软件并不记录或控制买方的业务数据,买方承认并同意,阿里软件并不对该等业务数据的安全性负责,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ISV提供的软件或服务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业务数据被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的损失,阿里软件均不承担责任。
十七、 协议修改及转让
17.1 阿里软件有权随时修改本服务协议的任何条款,且有权将本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予第三方,一旦本服务协议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阿里软件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17.2 如果不同意阿里软件对本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及(或)转让,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阿里软件对本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及(或)协议的转让。
十八、 通知送达
18.1 阿里软件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8.2 用户对于阿里软件的通知应当通过阿里软件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九、 责任限制
19.1 用户明确理解和同意,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阿里软件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阿里软件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① 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
② 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用户的传输数据或数据;
③ 第三方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或非因阿里软件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它事宜,包括疏忽。
19.2 用户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服务协议之规定,使阿里软件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用户应对阿里软件提供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19.3 用户明确理解并同意,阿里软件没有义务审查用户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ISV和买方同意自行审查,并自担风险,与阿里软件无关。
二十、 管辖
本服务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二十一、 特别声明
21.1 本服务协议项下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阿里软件网站空间由杭州阿里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信息服务”)提供,阿里软件(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软件”)为阿里软件网站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阿里信息服务和阿里软件在本服务协议中可单独或合称为“阿里软件”)。
21.2 在提及知识产权时,“阿里软件”同时包括了阿里信息服务和阿里软件的母公司及关联公司。
